《锅炉许可证》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一号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者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发证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后,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决定予以许可并颁发相应许可证书;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根据企业填报的要求通过邮寄或窗口领取方式送达许可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窗口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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