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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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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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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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制定了控制文件。
2.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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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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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制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辅材料(木材或木质板材、浸渍胶膜纸、胶粘剂或甲醛、尿素等)、的供方及外协单位的评价规定,并依据规定进行评价,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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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制定了评价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价。
3.是否全部在合格供方采购。
4.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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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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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采购或外协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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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采购或委托加工文件(如:计划、清单、合同等)。
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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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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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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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对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
3.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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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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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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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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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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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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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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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器具等应按规定放置,并应防止出现损伤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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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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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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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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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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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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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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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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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明确设置关键质量控制点,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 胶合板重要工序包括:旋切、干燥、施胶、压贴; 刨花板和定向刨花板重要工序包括:刨花制备、干燥、施胶、铺装、热压;中密度纤维板的重要工序包括:削片、热磨、干燥、施胶、铺装、热压;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重要工序包括:施胶、热压;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重要工序包括:热压;细木工板重要工序包括:干燥、施胶、组坯、热压等。实木复合地板重要工序包括:热压或冷压、开榫(槽)、油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重要工序包括:热压、养生、开榫(槽);竹地板重要工序包括:热压或冷压、开榫(槽)、油漆;实木地板重要工序包括:干燥、开榫(槽)、砂光、油漆等。
注:以上为各产品的主要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点。企业的质量控制点与其实际具有的生产流程相适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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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2.是否在有关工艺文件中标明质量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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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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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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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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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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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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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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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行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操作和实施过程参数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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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特殊过程(如热压、干燥等工序)是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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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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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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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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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规定产品标识方法并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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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规定产品标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产品混淆、区分质量责任和追溯性。
2.检查关键、特殊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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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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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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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
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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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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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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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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