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制造许可证目录:
许可类别
项目
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备注
制造单位许可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
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